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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添益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10:54: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附加添益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友邦附加添益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双倍给付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28岁 120.00元 1年

意外双倍给付2.0万

1年
29岁 1283.00元 1年

住院津贴100元

住院费用报销10000元

意外身故、残疾、烧伤20.0万

意外医药报销10000元

重症监护给付100元

手术费报销10000元

特定意外事故保险金20.0万

1年
30岁 300.00元 1年

意外双倍给付50.0万

1年
34岁 60.00元 1年

意外双倍给付10.0万

1年
34岁 120.00元 1年

公共交通意外双倍给付50.0万

1年
35岁 60.00元 1年

意外双倍给付10.0万

1年
35岁 120.00元 1年

意外双倍给付20.0万

1年
40岁 120.00元 1年

意外双倍给付20.0万

1年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特定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则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给付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

  

  友邦附加添益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添益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根据投保单或批注的约定,附加于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而成立。上述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上述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则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特定意外事故(释义一)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则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给付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8)被保险人精神错乱;

  (9)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事故致有伤口而生感染者除外);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任何恐怖分子行为;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5)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6)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或探险活动;

  (17)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表演;

  (18)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的《退费比例表》向受益人退还退费���额;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的《退费比例表》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退费金额。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的《退费比例表》向投保人退还退费金额。

  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则以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