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航空交通宝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10:01: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
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方可以变更受益人并及时通知我方。我方收到变更受益人的 通知并且审核通过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寄送 批单。该申请于批注生效日期(见 25.17)起生效。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因受 益人变更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我方不负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 的遗产,由我方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 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第受益
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 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
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二、意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意外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2. 年龄 的 计 算与
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法定身份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计算
的周岁年龄。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 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的,我方可解除本合同。若已支付保 险金,则我方有权要求受益人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金。
23. 您方把本合同用于其它目的的处理
如果您方出售或转让本合同,或者将其用于贷款担保或任何其 他业务,我方将不予认可。
在任何情况下,我方的合同对象只是您方,所以只和您方发生
合同关系。
24.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我方、您方或者受益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本合 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5. 释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特定的含义:
25.1 您方 指保险单上所显示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25.2 公司、我方 指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5.3公共运输工具指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批登记、注册手续,获得运输乘客营运的
许可,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章、管理制度运
营,有固定行使时间表及路线,以乘客身份乘坐需要付费的交通工
具,包括飞机、轮船、火车、市内公共汽车、市内公共电车、长途
公共汽车、地铁列车、城市轻轨列车。本合同所提及的公共运输工
具不包括出租车、租用车辆和任何形式的私人运输工具以及旅行社
使用的运输工具。
25.4 意外事故 指突然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
25.5 意外伤害 指意外事故对被保险人身体的任何部位所造成的伤害,这些伤 害是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由于外部性的、猛烈的和显而易见的手段所 造成的,而且其发生不是由于疾病(包括潜在的疾病和机能障碍) 所导致,也不是出于当事人的本意。
25.6 保险金 指在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我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而支付的 金额。
25.7 受益人 指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5.8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 1);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2);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3);
八、中枢神经系统或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
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
助的(注 4)。
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 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 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
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 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 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 摄取、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