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中航三星出行无忧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08:54: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中航三星出行无忧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

  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条款、其它保险凭证、投保单、被保

  险人名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变更申请书、声明、

  第二条

  投保范围批注、批单和其它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一、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

  本保险。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 人。投保时,参保人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或以上,且不少于5 人。

  第二章 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第三条保险责任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约定的一项或多项

  交通工具类型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交通工具类型由投保人和

  本公司共同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可选择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类型如下:

  1. 航空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

  的民航客机,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 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起至被保险人抵达机票载明的 终点走出民航客机舱门时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

  2. 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 商业运营的客运火车或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并遵守承运人关 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车票进入车厢时起至被保险人 抵达车票载明的终点走��车厢时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 害;

  3. 轮船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 的客运轮船,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 船票踏上轮船甲板时起至被保险人抵达船票载明的终点离开 轮船甲板时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

  4. 汽车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 的客运汽车或出租车,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自进入汽车车厢时起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厢时 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

  5. 自驾车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商业运营的私人汽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自进入汽车车厢时起至离开

  汽车车厢时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但本公司不承担被 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法商业运营的私人汽车期间所遭受的意 外伤害。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意外伤 害,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 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该项交通工具对 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 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取该项交通工具对应的意外残疾保险 金,则意外身故保险金为该被保险人该项交通工具对应的保险金 额扣除已领取的意外残疾保险���后的余额。

  2.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 因导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 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中该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 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该项交通工具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 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具 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 定。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 按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多项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 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若同一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 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多项身体残疾的,每次本公司均 给付相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 一足,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 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 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 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各项交通工具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一次或 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该项交通工具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