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A款)
2014-09-01 16:02: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六、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被保险人乘坐非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或等效航班遭受意外伤害;
十、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机场遭受意外伤害。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第七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八条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二、申请残疾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
6.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