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星境外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01 14:56: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本合同所附的《残疾程度与保险
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具有���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
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
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若同一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
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次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
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 害保险金额为
限,对每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 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行为、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身故或残 疾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醉酒、斗殴,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 外;
五、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 驶证的机动车;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 邪教组织活动;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 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导致意外;
十、被保险人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或医疗导致的伤害; 十一、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二、 被保险人参加职业体育运动或者任何危险性运动、活动, 例如潜水(超过 10 米)、滑水、滑雪、跳伞、蹦极、攀岩 运
动、探险活动、驾驶滑翔机、摔跤、柔道、拳击、特技表 演、赛马、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摩托车运动、空 中运动、
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 外的飞行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