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Ⅱ型
2014-09-01 13:54: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如果您方解除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本合同也须一并解除。 第九条 【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您方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支付分期保险费,且在该保险费到期日后的第一个保险费记账日我们仍 未收到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被保险人满六十五周岁之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
(四)保险合同没有续保;
(五)最高保险金额已经支付。 第十条 【受益人】
本合同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我方不接受任何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一条 【索赔】 一、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方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七天内通知我方,否则,对于因迟延通知所增加的任何调查费用由您方或受益人
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二、调查权 您方同意凡被保险人曾接受过治疗或住院或具有被保险人健康情况的任何医生、医院(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十二条释义中 所定义的医生、医院)或诊所,以及所有了解被保险人有关情况及其相关资料的个人及机构,均可以将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
病状、以及任何住院、治疗、疾病或不适、病历的详细资料提供给我方。
我方若认为必要可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被保险人应当同意,费用由我方支付。 三、索赔时效
受益人对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超过上述规定时间 提出的索赔,我方将不予受理。我们将会要求受益人填写索赔表,对索赔请求进行登记。
四、保险金的申请 申领保险金时,受益人应填写索赔申请表,并向我方提供下列所有文件:
(一)保险合同;
(二)被保险人的户籍及身份证证明;
(三)三级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需自费提供);
(四)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原件;
(五)我方要求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特定的含义:
[意外事故]:指突然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并且其发生不是由于疾病的原因而造成,所造成的身体伤害不是出于当事人 的本意。
[身体伤害]:指被保险人直接并单独由于意外事故的发生而对其身体的任何部位所造成的伤害,而且这些伤害是在本合同 有效期间由于外部性的、猛烈的和显而易见的手段所造成的。
[意外伤害]:指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身体伤害。 [医院]:指深圳市指定医院(详见本合同附表二《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市指定医院名单》)及深圳市以外的任
何三级公立医院,该种级别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所颁布的分类标准划分的。本合同所提及的医院还包括我们所认可的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院和国外医院,该医院应该是一种合法成立并按照当地法律营运的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在居民住院的
基础上接收、护理和治疗病人或伤员,并且拥有诊断和内外科设施,同时还能全天24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本合同中所提及的医院不包括:
1.精神病院,主要治疗精神或心理疾病的机构,以及医院中治疗精神病的部门;
2.养老院、戒毒或戒酒所;
3.健康水疗或自然治疗诊所,护理、康复、恢复、延伸治疗或休养院。 [医生]:指在医院内合法执业并具有医师执照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是医生的情况,也不包括任何与
被保险人具有商业联系的医生。
[未满期净保费]:指未满期保险费扣除和保险合同相关的手续费后的剩余保费。其计算公式为:最近所支付的保险费X(1
-该保险费所保障的已经过天数/该保险费所保障的期间天数)X(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
[战争]:指无论宣战与否的战争,或者是任何类似战争的行动,包括由政权国家出于经济、领土、民族、政治、种族、宗 教等目的所采取的任何军事行动。
[恐怖主义]:指危害人身或财产的武力行动、武力威胁、暴力行动、暴力威胁,或下达上述行动的命令。或是指下达破坏 干扰电子或通讯系统行动的命令,且无论执行这一行动的个人或团体是否与任何组织、政府、政权、主权、军权有任何联系。 这类行动、威胁、命令会有威吓、强迫、伤害政府或人民或扰乱经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