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通用版豁免保险费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09:06: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何航空活动,
但是以乘客身份付费乘坐民用或商业航班进行旅行时除外; 九、被保险人进行跳伞、滑翔、潜水、滑雪、滑水、攀岩、攀
登雪山、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拳击运动、特技表演、赛马、
机索跳(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十、战争(见 20.10)、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主义 (见 20.11)及任何阻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 的活动;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终
止,我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5.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方和我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6.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同主合同。
7. 未交纳保险费 的处理
若投保人在保险费到期日(见 20.12)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保 险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 24时起 60日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 生保险事故(见 20.13),我方承担豁免保险费责任,但在豁免保 险费时,应先补交本合同、本合同所附主合同和主合同其余所有附 加保险合同欠交的保险费。
宽限期结束时,若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
24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
事故不承担豁免保险费责任。
第四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8.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合同的交费期间。
9. 本合同效力恢 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 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见 20.14)出具的体检报告书, 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 利息(见 20.15)之日24时起,本合同恢复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在效 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见 20.16)。
10.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起10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 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且 审核通过之日起终止效力。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保险 费。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 并向我方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且审核通过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我方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且审核通过之日起 30天内向投保人退
还本合同在退保申请审核通过之日的现金价值。
11.
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
二、您方或我方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四、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
五、本合同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五章 豁免保险费
12. 诉讼时效 受益人(见20.17)向我方申请豁免保险费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间为 5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3. 豁免保险费申 请
在申请豁免保险费时,申请人需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 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
一、被保险人身故后的豁免保险费申请,申请人需提供: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及身份证明;
(3)受益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4)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出 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 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二、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后的豁免保险费申请,申请人需提 供: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户籍及身份证明;
(3)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需自费提供);
(4)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及出院小结;
(5)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 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三、申请豁免保险费时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申请豁免保险费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 监护人代其申请豁免保险费,该监护人必须提供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