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身故意外伤害保险A型
2014-09-01 08:55: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10.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如果您方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方在本合同签收之日24时起10天内可以书面通知我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终止效力,我方于30天内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保险费。
如果您方在本合同签收之日24时起10天后书面通知我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我方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如果您方选择的交费方式为月交,则本合同将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24时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到期日起终止效力。
二、如果您方选择的交费方式为月交以外的其他交费方式,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24时起终止效力,我方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30天内向投保人退还在扣除手续费后按日计算(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未满期净保费(见19.17)。
如果您方解除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或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须一并解除。
11.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您方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支付续期保险费,且在该保险费到期日后的第一个保险费记账日我方仍未收到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被保险人满65周岁之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
四、本合同没有续保;
五、最高保险金额已经支付。
第六章 索赔
12.诉讼时效受益人(见19.18)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3.保险金申请一、在申领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及身份证明;
(3) 受益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4)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二、在申领意外残疾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户籍及身份证明;
(3)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需自费提供);
(4) 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及出院小结;
(5)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