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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GPTA

2014-08-29 17:17: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效力终止,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项交通工具的“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意外残疾给付,则前述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金额必须扣除所有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2、 意外残疾给付: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以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的该项交通工具的“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表所示的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各项交通��具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分别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该项交通工具的 “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的交通意外伤害残疾属于附表未列入的情况时,本公司有权根据该残疾状况与附表中相应的残疾程度给付比例,决定保险金的给付额。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两项以上(含两项)残疾程度时,本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累积最高以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的该项交通工具的“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保险金额”为限;若不同残疾项目所属同一手或同一足时,则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则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次以乘客身份乘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如合并以前(含本合同订立前)的残疾,可领附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则本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以前的残疾,视同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第六条 责任免除

  本合同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或残疾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致的伤害、参与殴斗、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

  6、 被保险人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疾病)所致;

  7、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8、 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9、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10、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或乘坐非法运营的交通工具所致;

  11、 交通工具自始发地出发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脱离交通工具时或其后遭受意外所致。

  因前述免责情形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公司将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七条 承保区域

  本公司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在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停留九十日(含第九十日)以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九十日以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除非被保险人经过申请并征得本公司的同意。

  第八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已经提出索赔申请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要求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及其它保险凭证;

  3、投保人证明文件;

  4、保险费缴付凭证;

  5、本公司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当日(若为邮寄,则以寄出邮戳为准) 24时起终止。投保人自收到本合同后十日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始无效,我们将向投保人退还所有已缴的保险费。投保人自收到本合同十日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九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所承担的各项交通工具的“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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