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A款)
2014-08-29 16:52: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A款)
适用年龄:28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30岁-50岁 | 500.00元 | 1年 |
意外住院收入补偿200元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1.5万 |
1年 |
35岁 | 4200.00元 | 1年 |
意外残疾300.0万 意外烧伤300.0万 意外身故300.0万 |
1年 |
39岁 | 200.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20.0万 |
1年 |
40岁 | 200.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20.0万 |
1年 |
8岁 | 7.00元 | 1年 |
意外残疾6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