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乐安达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8-29 10:45: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乐安达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9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全残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 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以此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致成全残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给付人民币5万元的“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u 您应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3.2
u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5
u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终止……………………………………………………………5.1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7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
3.4 保险金给付 |
1.1合同构成 |
3.5诉讼时效 |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
4 保险费的支付 |
1.3投保年龄 |
4.1 保险费的支付 |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
5效力终止 |
2.1 保险金额 |
5.1 效力终止 |
2.2 保险期间 |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
2.3 保险责任 |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
2.4 责任免除 |
6.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
3 保险金的申请 |
6.3合同内容变更 |
3.1 受益人 |
6.4地址变更 |
3.2 保险事故通知 |
6.5争议处理 |
3.3 保险金申请 |
7 释义 |
中意乐安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09]第112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乐安达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生效日载于保险单上。
我们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3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9周岁。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60天。
2.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意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以此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致成全残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给付人民币5万元的“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4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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