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附加安心无忧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2014-12-18 11:41:1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大都会附加安心无忧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公共交通意外 自驾车意外残疾 自驾车意外身故
大都会附加安心无忧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条款
保险责任:
一、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内在下列情形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若上述情形同时发生,则仍按照仅发生其中一种情形进行给付,不再累计给付;若在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经给付过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我们将从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经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2、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内自进入自驾车车厢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车厢时止,在驾驶或乘坐的状态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在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经给付过自驾车意外伤残保险金,我们将从给付的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经给付的自驾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3、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内在下列情形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180日经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属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以下简称“本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的,我们将根据该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若上述情形同时发生,则仍按照仅发生其中一种情形进行给付,不再累计给付;我们向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金额达到本附加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4、自驾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内自进入自驾车车厢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车厢时止,在驾驶或乘坐的状态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180日经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属于“本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的,我们将根据该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自驾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我们向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自驾车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金额达到本附加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5、本附加合同所指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期限按以下规定界定: (1) 乘坐民航班机:自被保险人踏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抵达本次航程最终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被保险人��为驾驶人员或乘务人员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乘坐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自被保险人进入火车、地铁列车、轻轨列车、汽车车厢或踏上轮船甲板时起至抵达客票所载目的地走出车厢或离开轮船甲板时止。被保险人作为驾驶人员或乘务人员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 乘坐出租车:自被保险人进入出租车车厢时起至抵达本次乘坐的目的地走出车厢时止。被保险人作为驾驶人员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不承担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