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大东方顺意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2014-08-29 09:58: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7.合同效力的变动
7.1. 合同的变更
7.1.1.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和我们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我们将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7.1.2. 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如果您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我们将按本合同所注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予您。 变更住所或通讯地址时所需证明、资料:
1. 保全业务申请书;
2. 投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7.1.3. 职业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时,您或被保险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依照我们的职业分类, 我们自收到您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按如下规定办理:
(1)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危险程度减低的,我们就其差额按月计算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给您;
(2)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危险程度增加的,我们就其差额按月加收未满期保险费;
(3)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将按月计算退还未满期保险费给您, 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职业变更后,其危险程度增加,发生保险事故之前您或被保险人没有通知我们的, 我们按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率折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在我们拒 保范围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2. 合同的解除-退保 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任何时间内,您可以申请退保,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 保全业务申请书;
2. 投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 保险单原件;
4. 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本合同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零时起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的文件和资料之日 起三十日内按附表二所示比例退还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
7.3. 合同的终止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将会自动终止:
1. 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我们不接受续保;
2. 本合同期满终止;
3. 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所列合同终止情况出现而终止。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将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您
与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有关被保险人的询问事项,您应当 核实后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 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 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 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无论解除前是否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均不承担保险金给付 责任,仅按附表二所示比例退还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
9.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
通过仲裁解决,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释义
10.1.周岁
指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按照公历的年、月、日,从周岁生日的第 二天起计算的年龄。
10.2.意外伤害事故 指外来的、不可预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由疾病引起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10.3.住院 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入住医院的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
10.4.医院指国家卫生机构认可的公立二级甲等(含)以上的医院。
10.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没有驾驶证驾驶;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 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陑学习驾车;
6.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10.6.艾滋病 是获得性免疫缺乏综合征(AIDS)的简称。
10.7.艾滋病病毒 是获得性免疫缺乏综合征病毒的简称。
10.8.潜水 指使用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
10.9.攀岩 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活动。
10.10.探险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
10.11.武术比赛指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 的对抗性比赛。
10.12.特技表演 指进行马术、杂技、驯兽等表演。
10.13.银行转账交费指投保人将保险费存入本公司指定银行的活期帐户内,我们通过银行转账将保险费划转,继 而完成投保人保险费的交纳。
10.14.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15.医师指在医院内行医并拥有处方权的医师,也指在被保险人接受诊断、医疗、处方或手术的地区 内合法注册且有行医资格的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