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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意外伤害保险(D款)怎么样?

2014-08-27 14:12: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15.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见 8.10)、跳伞、攀岩(见 8.11)、蹦极、探险(见 8.12)、武术(见 8.13)、摔跤、特技(见 8.14)、赛马、赛车、卡丁车

  等高风险活动,或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持有 效客票乘坐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发生上述第 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 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 产处理。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 还给您。

  第 3 章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金额、缴费期间和缴费方式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 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您应于保险费到期日或之前向我们缴纳保险费。

  第 4 章 保险金的给付

  4.1 请求给付保险金 本合同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

  的诉讼时效 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2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 外。

  4.3 保险金受益人的 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指定与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 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依法丧失受 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您或被保险人未重新指定受益人的,对该受益人应得 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 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 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 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4.4 如何申请保险金 1.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3)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2.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 医院(见 8.15)诊断证明(包括完整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

  证明、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等);(4) 国家卫生行政机构评定的三级医院或我们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机

  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 明和资料。

  4.5 保险金的给付时 我们在收到理赔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会及时作出核定;情

  0 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 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 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

  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理赔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 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4.6 身体检查与司法 申请保险金时,我们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的机构做身体检查及鉴

  鉴定 定。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我们有权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 鉴定。

  4.7 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并且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能提供证明

  文件,足以证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我们将以意外伤害事故 发生日为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领取我们因被保险人意外身故而给付的保险金后,发现被保险人仍然 生存,保险金领取人必须于知道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我们 因被保险人意外身故而给付的保险金归还我们,在被保险人失踪期间,如 果有其它应给付的保险金的,我们将依约给付。

  第 5 章 保险合同的变更

  5.1 住所或通讯地址 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我们。

  的变更

  如果您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 址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因您未能及时通知我们,而使我 们无法提供给您相应的服务,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5.2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该项变更须符合我们的规定,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或出具批 单或与您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后生效。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不接受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