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附加安心365多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2014-11-24 10:37: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海康附加安心365多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全残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陆上公共交通工具时,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的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全残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的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时,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的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全残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的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飞机航班时,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的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全残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的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F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3
F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4
F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F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终止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金申请
3.2 诉讼时效
4 释义
4.1 乘客
4.2 搭乘
4.3 公共交通工具
4.4 全残
4.5 毒品
4.6 酒后驾驶
4.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4.8 无有效行驶证
4.9 潜水
4.10攀岩运动
4.11探险活动
4.12特技
4.13未满期净保险费
本 页是空 白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海康附加「安心365」多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附加于您与我们订立的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之上,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本附加合同未约定的事 项,以主合同为准;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
为准。
1.2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若您于投保主合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则主合同的合同成立日与生效日分别为本附
加合同的合同成立日与生效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您于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附加本附加合同,我们同意承保,则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日期在批注上载明。您缴付应缴的保险费且我们同意承保后,则本附加合 同自批注上所载的生效日的零时起生效。
1.4 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因以下事项而效力终止:
1. 主合同终止;
2. 您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合同;
3. 保险期间届满时,我们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4. 本附加合同因其它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于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 若该金额经本附加合同其它条款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 额。
2.2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