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大东方团体重大疾病保险(A1)怎么样?
2014-11-20 10:00: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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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不可抗力。..。..。..。..。..。..。..。..。..。..。..。..。..。..。..。..。..。..。..。..。..。..。..。..。..。..。..。..。..。..。..。..。..。..。..。..。..。.19
12.13 未满期净保费。..。..。..。..。..。..。..。..。..。..。..。..。..。..。..。..。..。..。..。..。..。..。..。..。..。..。..。..。..。..。..。..。..。..。..19
12.14 周岁。..。..。..。..。..。..。..。..。..。..。..。..。..。..。..。..。..。..。..。..。..。..。..。..。..。..。..。..。..。..。..。..。..。..。..。..。..。..。..。...19
中新大东方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A1)
(中新大东方[2010]129号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中新大东方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在以下条款中简称为“本合同”。
1 保险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本保险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
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附加险合同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如果本合同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 力。如果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2 投保范围
凡机关、团体(见释义12.1)、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在 编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人数的
75%以上且不少于 5��。投保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作为
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在我们同意承保、已向您收取保险费且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 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4 保险责任
4.1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该保险期间的起止时间于保险单上载明。
4.2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如
该保险金额有所变更,则以变更后的保险金额为准。
4.3 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 本合同生效三十日后或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在医院(见释义12.2)
被专科医生(见释义 12.3)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见释义12.4)(无 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保险���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 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续保除外)被确诊患本合同所附
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您无息返还保险单上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费,对该被保险 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4.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附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手术的,我
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12.13),及驾驶无有效行 驶证(见释义12.14)的机动车(见释义12.15);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释义12.9);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见释义12.10)、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释义12.11)。
5 保险费 本合同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一次性
交纳保险费。经我们审核后同意可续保时,我们有权调整保险费率。
6 保险金的领取
6.1 受益人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您(经被保险人同意后)
或被保险人可依法指定受益人,但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 人。
6.2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
未及时通知但不影陞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6.3 保险金的申请 由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
料向我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