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20 09:08: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合同以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生效条 件,生效日载明于保险单上。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保险费应付 日均依据生效日进行计算。 我们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o 您获得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相同。
2.2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的保险期间相同并载明于保险单上,保 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时起算,保险期间届满,本附加合同终止。
2.3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或最后复效日起一年内因意外 伤害之外的原因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见7.1),我们 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或最后复效日起一年后因意外 伤害之外的原因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 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
终止。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我们 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 7.2),被保险人感染艾 滋病病毒但符合本附加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 义的不在此限;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见 7.3),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见7.4)。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
退还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发生之日的现金价值(见 7.5)。
p 您的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与主合同一致。
3.2 如实告知 在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 责任免除条款。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 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 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 行使而消灭。自本附加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解除本附 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我们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退还保险费。
q 您对本附加合同拥有的权利
4.1 附加合同的解 除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并向我们 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解除合同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 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的解除须与主合同的解除同时申请。
r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指定与 变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5.2 保险金申请时 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 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5.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 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
4.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必要的生存证明;
5. 医院(见7.6)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记录和确诊疾病必要 的病理检验、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