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吉祥如意重大疾病保险E款
2014-11-12 10:04: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性重
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
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3.8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
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
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1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3.9 脑炎后遗症或脑
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 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
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0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
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
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特别声明:我们将在被保险人年龄在三周岁或以上时受理理赔,并且保
险金申请人必须提供理赔受理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若被保
险人发病时不足三周岁,我们将延期到被保险人年满三周岁后予以受理
和评估。
3.11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 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 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特别声明:我们将在被保险人年龄在三周岁或以上时受理理赔,并且保
险金申请人必须提供理赔受理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若被保
险人发病时不足三周岁,我们将延期到被保险人年满3周岁后予以受理
和评估。
3.12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
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
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3.13 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
手术。
3.14 严重阿尔茨海默 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
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
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
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
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我们在被保险人60周岁之前承担此保险责任。
3.15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
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
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
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
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6 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
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我们在被保险人60周岁之前承担此保险责任。
3.17 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
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3.18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
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