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团体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如何?
2014-11-12 09:12: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合众团体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4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团体医疗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含),被保险人每满五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8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含),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养老年金。养老年金保证领取至被保险人年满84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84周岁之后的养老年金是非保证的。
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按保证给付期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主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如果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合同终止或受益人申请时给付。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9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含因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全残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疾病发生全残(见释义7.6),自被保险人确定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应交日起,我们豁免本主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
保险费豁免后,我们不再接受您保单贷款或解除合同的申请。
合众团体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2008年修订)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1.5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C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 。..。..。..。..。..。..。..。.1.5
v 在某些���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4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本公司。..。..。..。..。..。..。..。 。..。..。..。..。..。..。...4.2
v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5.1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予以注意。..。..。..。..。..。...6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 关于本保险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内容变更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 本合同保障责任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保险责任的免除
3. 保险费的支付和续保
3.1 保险费的支付
3.2 续保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申请
4.4 保险金给付
4.5 诉讼时效
5. 其他事项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5.3 年龄性别错误
5.4 被保险人变动
5.5 事故鉴定
5.6 投保信息变更
5.7 争议处理
6. 释义
6.1 现金价值
6.2 重大疾病
6.3 意外伤害
6.4 专科医生
6.5 毒品
6.6 酒后驾驶
6.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8 无有效行驶证
6.9 遗传性疾病
6.10 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