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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14-11-11 10:36: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害;

  9.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见 8.11)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见

  8.12)期间;

  10.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 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疾病的疾病)导致的伤害;

  11. 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其它医疗,或前述任何一种情形导 致的伤害;

  12. 被保险人妊娠、异位妊娠、妊娠并发症、流产、分娩;

  13.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4. 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有伤口而感染者除外);

  15.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见 8.13)、跳伞、攀岩(见 8.14)、蹦极、探险(见 8.15)、武术(见 8.16)、摔跤、特技(见 8.17)、赛马、赛车、卡丁车 等高风险活动,或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持有 效客票乘坐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6. 任何原因导致的矫形、整容、美容手术、牙科修复或整形,或验光配 镜,或安装及购买假牙、假眼、假肢、助听器等残疾用具,或心理咨 询等。

  发生上述第 1 种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 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 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 金价值退还给您。

  第 3 章 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金额、缴费期间和缴费方式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 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您应于保险费到期日或之前向我们缴纳保险费。

  第 4 章 保险金的给付

  4.1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本附加合同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 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2 保险金受益人 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的指定

  4.3 如何申请保险金 申请本附加合同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医院诊断证明(包括完整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相关的 检查检验报告等);

  4. 医疗费用正式收据复印件;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 明和资料。

  第 5 章 欠款的扣除 我们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果您有任何

  欠缴的保险费,我们有权先行扣除。

  第 6 章 职业变更的处理 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作内容时,您或被保 险人应在其变更职业或工作内容之日起 10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如果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作内容不在我们承 保范围内,我们在接到通知后解除本附加合同,并自批注之日起 30 日内按 合同约定退还现金价值给您。如果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作内容不在本公司承保范围内,且未依前 项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 7 章 附加合同效力的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终止

  1、 投保人解除合同。请您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 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合同约定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 价值;

  2、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而且我们不接受续保,本附加合同效力于 满期当日二十四时自动终止;

  3、 主合同终止或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后;

  4、 因本附加合同其它条款或主合同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第 8 章 名词释义

  8.1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8.2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

  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为未到期保险费扣除手

  续费后的余额。其中手续费为每张保险合同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佣金的

  总和。

  未到期保险费=已缴纳的最后一次保险费×[1- (最近一次缴费经过的天数÷ 最近一次缴费与下一��缴费之间的天数)]

手续费=未到期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