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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附加尊荣岁月牙科医疗保险

2014-11-11 10:14: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4 周岁前,本附加合同每年保险期间届满时,经我们审核同 意后可以续保。

  1.5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根据您和我们约定的医疗保险计划确定。各医疗保

  险计划的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限额详见本附加合同所附《医疗保险 计划列表》(简称附件 1)。

  第 2 章 保障范围

  2.1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根据您所选择的医疗保险计划,对于被保险

  人实际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扣除自负额 及额外自负额后,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根据本附加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单项保险金,若存在单项保险金限额, 则以附件 1 中载明的该项保险金限额为限。

  2.1.1 医疗保险计划类 我们提供 2 种不同的医疗保险计划类型供您选择,并按照您选择的医疗保

  型 险计划承担保险责任:

  1.卓越型;

  2.菁英型。

  2.1.2 保障地区 卓越型医疗保险计划的保障地区为:中国(含澳门及台湾,不含香港),新

  加坡,泰国; 菁英型医疗保险计划的保障地区为:中国(含澳门及台湾,不含香港),韩 国和东南亚国家。

  我们将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您所选定的保障地区范围内发生

  的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当被保险人遭��意外伤害事故或紧急医疗情况 时不受此限,但被保险人应就近接受治疗,我们将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对 由此产生的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2.1.3 保障内容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的约定负责给付被保险人在医院和合法注册的诊所

  就诊发生的下列各项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A. 常规牙科护理:洗牙、抛光、X 光摄影、合成物补牙、拔牙、牙龈治 疗及拔除智齿。

  B. 特殊牙科护理:预防性牙科治疗及修复,包括拔除阻生牙、拔除牙根、 修补牙冠、根管治疗、新造或修补牙桥及种牙。本项保险责任的前提 条件是被保险人接受治疗前本附加合同已生效超过 6 个月。

  以上各项保险金给付时,若被保险人按政府或法律规定取得补偿,或从任 何机构、个人、其它医疗保险取得补偿,则我们仅针对剩余部分给付。

  2.2 责任免除 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住院或门诊,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

  险人住院或门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受酒精的影响,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当地管制药品

  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机动车;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生化武器、恐怖活动;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被袭击或被杀害;

  10. 被保险人非医疗必需的检验、检查、诊断或治疗(保险责任中列明予 以赔付的部分除外),或被保险人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 疗养、静养、康复性治疗,包皮环切,非医疗必需的激素治疗,脱发 治疗,美容,减肥,丰胸或缩胸手术,睡眠有关的研究或治疗,戒烟;

  11. 被保险人因任何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所引起 的治疗或手术;

  12. 被保险人所患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包括受伤、异常症状和疾病;

  13.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30 天内接受的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 医疗治疗除外;

  14. 被保险人每保单年度在保障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停留累计超过 90 天,且在保障地区以外国家或地区接受治疗发生的所有费用;

  15. 不孕不育治疗、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异位妊娠、妊娠并发症、流产 或分娩以及避孕、节育(含绝育);

  16. 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运动或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

  岩、探险、武术、摔跤、蹦极、特技、赛马、赛车、卡丁车、高空飞 行(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航班者除外)等高风险运动;

  17.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因输血导致的

  除外)、性传播疾病或精神疾病(保险责任中列明予以赔付的部分除外) (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为准);

  18. 非外科医疗必需的矫形、整容设备或医疗装置以及验光配镜;

  19. 补充疗法(保险责任中列明予以赔付的部分除外);

20. 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