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投保人子女生活保障疾病保险
2014-11-10 11:40:2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毒品或处方药品;
(3)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4)第二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第二被保险人全残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主合同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2.6.3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免除上述2.6.1同样适用于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二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我们也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第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2)第二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第二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主合同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保险金的申请
3.1保险金申请 申请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检查报告;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申请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3.2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3诉讼时效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保险费的支付
4.1保险费的支付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分为分期支付和一次性付清,其中分期支付按照支付期限分为3年、5年、至14周岁和至17周岁。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当期保险费。
4.2保险费率的调整我们有权重新调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调整须符合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5现金价值权益
5.1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的每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6 合同解除及效力的终止
6.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2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2)第二被保险人身故;
(3)本附加合同满期;
(4)主合同效力终止;
(5)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终止。
7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
第二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7.1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