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意外伤害每周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014-11-10 11:10: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9)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导致的意外;
(10)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1)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戴水肺潜水、滑雪、跳高滑雪、大雪撬、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等运动的竞赛、表演或训练;或攀岩、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完整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4)医生的病假证明;
(5)工作单位之病休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若以上申请资料不完整,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2
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合同解除
4.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当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若本附加合同尚未发生保险金赔付,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同时扣除未满期净保险费的10%作为退保手续费。若本附加合同已发生保险金赔付,我们不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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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的终止
5.1
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2)主合同效力终止;
(3)保险期间届满,我们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4)因主合同或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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