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1-10 10:36: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不育治疗、人工受精、妊娠(含宫外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

  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五、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自杀;

  1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法定身份证明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疾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30 天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30 天后(以较迟者为准)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但不包括本

  附加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状。

  3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4医院: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

  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的医疗

  和护理等服务。

  5住院: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生根据临床诊断,必须留院治疗,办理了正式住院手续且确实留院治疗的行为过程。

  6住院天数: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部病房内实际的住院治疗天数,满24 小时为1 天��

  7住院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诊疗费、化验费、材料费、护理费。其中,我们负责的药品种类

  范围参照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医疗材料项目范围,我们只负责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的品种;检查项目范围,我们只负责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的项目。

  六、主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的各项责任免除。

  第五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

  我们对本附加合同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或批单上列明的为准)。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为基础。续保时按被保险人当时的实际年龄重新核算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如果在主合同有效期内, 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则首次交费日期为本附加合同的投保日期,续期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

  第七条 续保

  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8,如果被保险人符合我们规定的续保条件,我们将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除非您已申请终止本附加合同。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应超过64周岁。

  如果我们接受续保,自本附加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起60天为交费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9,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当期应付而未付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后,您仍未交纳保险费,自本附加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起,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我们有权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费,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八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九条 申请时效

  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享有申请保险金的权利,超过2年不申请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条 申请所需的材料

  受益人申请领取住院津贴保险金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时,应填妥我们的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 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3. 被保险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4.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医疗诊断书(包括必要的病历记录及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及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和账单明细表(如有住院);

  5.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6.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解除本附加合同。

  8本附加合同期满日:指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经过保险期间后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9保险事故:指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太平真爱附加健康保险,第3页,共3页

一、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起终止。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天内,我们按"附表一"的规定退还本附加合同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