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子女安心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6 10:01: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子女安心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18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团体医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日起60日(连续投保不受60日限制)后因患疾病,在本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本公司对每次住院发生的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分级累进的比例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部分 ,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80%
医疗费用在1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 ,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85%
医疗费用在10000元——30000元(含3000 0元)部分 ,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90%
医疗费用在30000元以上部分 ,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95%
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具体指下列费用:
(1)住院医疗费用:即住院期间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和床位费;
(2)特定门诊费用:即出院后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费;接受重大脏器移植手术前的透析费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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