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附加(2008)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6 09:04: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附加(2008)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住院津贴 意外医疗 团体医疗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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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 | 368.00元 | 1年 |
意外住院津贴100元 意外烧伤8.0万 意外医疗8000元 意外身故、残疾25.0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次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本公司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本条前述所列的保险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180天为限,当一次或累计给付天数达到180天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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