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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康爱卫士老年防癌疾病保险

2014-11-05 10:04: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后,应按本合同 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

  第十条 续保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您可以在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向我们申请续保。如果被保险人符合 我们规定的续保条件,经我们审核同意且您已支付首期续保保险费,我们将为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新续保 的合同自本合同期满日16零时起生效。

  续保成功后没有 180 日的等待期限制,但如果在续保期间内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 效力恢复之日零时起 180 日均为等待期。

  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应超过 75 周岁,续保保险费根据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所选择的保险期间和交费 期限核定的费率计算。

  我们有权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费,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保险费率的调整

  在本合同交费期限内,如果本合同计算费率所用的疾病发生率与实际经验相比有实质性的改变,我们保 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但须向监管机构备案。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类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会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您,如您同意,则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支付续期保 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不受影响。如不同意,则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相关内容参见第 价值根据本合同实际经过的日数计算。

  1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种是指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另一种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规定)

  15趸交:指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16本合同期满日:指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经过保险期间后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 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太平康爱卫士老年防癌疾病保险条款,第6页,共11页

  二十四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十二条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 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17,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 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十三条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癌症保险金和高费用癌症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 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四条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五条 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我们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7保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