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健康宝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少儿版)
2014-10-29 11:16: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费。
第十四条 保险费率调整
保证续保期间内,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本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厘定费率所用的发生率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决定是否调整保险费率,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本公司进行费率调整后,投保人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保保险费,投保人在费率调整前已经交纳的保险费不受影响。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保障变动的处理
若在投保时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再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公司按照以下方式承担保险责任:
一、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治疗,对其发生的、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假设被保险人仍然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应获得的补偿以及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后的余额,本公司按照该余额的90%的比例承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在医院治疗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对其发生的、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扣除假设被保险人仍然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应获得的补偿以及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后的余额,本公司按照该余额的60%的比例承担给付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第三部分 保险服务条款
第十六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后,变更方为生效。
第十七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八条 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变更通讯地址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及时通知本公司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 年龄错误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年龄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若在合同解除前未发生过保险金给付,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否则,不予退还。
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多收的保险费。
第二十条 合同解除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投保人身份证明;
3. 保险费收据;
4. 解除合同申请书。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若对被保险人未发生过保险金给付,本公司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否则,不予退还。
第四部分 保险理赔条款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或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
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