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顺达A款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2014-10-28 09:53: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生命顺达A款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一)基本责任一、援助热线电话
被保险人需要救助时,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服务。二、安排就医
若被保险人需要立即救治,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并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
三、承担境外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且因病情需要连续住院超过36小时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病况稳定可以被转运回国时的境外住院医疗费用,但最长不超过90日。
境外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劳务费用。其中包括内科、外科、麻醉科会诊、检查、理疗和药品的费用。本公司在保险期间内承担的境外医疗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规定的境外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限。
四、转院治疗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
救助时,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为限,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
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
对被保险人的紧急医疗运送手段,以在事发当地能提供的最合适的手段为限。若以空运为转运方式,救援机构将使用正常航班(即经济舱)。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必要,救援机构将雇用包机或者使用医疗救护专用飞机运送被保险人。
五、转运回国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
并可视为正常乘客,可以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时,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即经
济舱)返回中国境内。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将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情况允许,救援机构将安排其回到北京、上海或广州三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地点。若被保险人未能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地点,被保险人将被送至上述三个城市之一的国际机场,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抵达中国境内时需住院治疗,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任意一家医院。若被保险人未能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医院,被保险人将被送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指定的医院,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开始旅行时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从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回程机票因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回程机票费用。
六、儿童住院陪护
作为被保险人的未满12周岁5儿童住院治疗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每晚费用以人民币800元为限,累计入住以5日为限。
七、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住院或身故,导致其未满16周岁随行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已有回程机票回国。若该未成年子女无回程机票���则自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八、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
生命顺达A 款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2011年9月版)
第一章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生命顺达 A款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书面保险凭证及 所附生命顺达 A款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 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 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 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