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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尊荣人生全球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0-27 10:28: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射治疗装置〔伽玛刀、X-刀〕;

  5)所有介入诊断和介入治疗;

  6)高压氧舱治疗。

  (二)住院治疗及临终关怀;

  (三)门诊手术及住院手术;

  (四)物理治疗及其他特殊疗法;

  (五)首次精神疾病治疗;

  (六)首次特殊门诊治疗;

  (七)购买或租用胰岛素泵及其配套器械;

  (八)家庭护理;

  (九)药物类:

  1)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的使用;

  2)免疫调节类生物药品及基因重组药品的使用:包括干扰素、胸腺肽、生长激素、神经生长因子等。

  (十)除重点医院和中国大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之外的医疗机构就诊;

  (十一)保障区域外的紧急医疗。

  紧急情况下,如被保险人未能及时获得预授权的,被保险人需在开始接受上述医疗项目后48 小时之内通知我们。

  被保险人在进行上述第(一)至(九)项治疗前若未获得事先授权或紧急情况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我们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免赔额、赔付比例及费用限额

  计算得出的金额,再乘以6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进行上述第(十)项治疗前若获得事先授权或紧急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我们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免赔额、赔付比例及费用限额计算得出的金额,再乘以6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否则,我们对被保险人未经许可的治疗而发生的医疗��用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在进行上述第(十一)项治疗前若未获得事先授权或紧急情况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我们的,我们对被保险人未经许可的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平安尊荣人生全球医疗保险条款

  (平保健发[2009]46号,2009年11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u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尊荣人生全球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

  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保险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所有国籍人士均可作为本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被保险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定居住地址。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若满足上述条件,可以与被保险人同时参保(见7.1)本保险,并享受家庭费率。家庭成员仅指投保时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

  1.4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7.2)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 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0 周岁,最高可续保至65周岁。

  1.5 保障区域 本主险合同的保障区域分为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全球除美国和加拿大,您可以在投保时选定。

  1.6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7.3)。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7 保险期间和续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 年。

  自您首次投保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3 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我们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后,本主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若在保证续保期间内,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