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23 11:00: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
第四章 保险金的申请 第九条 如实告知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9 无有效行驶证: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10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
范、常规,过失造成被保险人人身损害的事故。
11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12 攀岩运动: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13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性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
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14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
赛。
15 特技表演: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的表演。
16 一般性体格检查、健康检查:指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身体检查。
17 艾滋病(AIDS):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简称。
18 艾滋病病毒(HIV):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简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定义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
定义为准。若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此人已受到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
艾滋病。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 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 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
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无息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 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 同成立之日起连续续保超过两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合同受益人约定为被保险人本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 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 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 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三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医疗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给付申请书;
2.保险凭证;
3.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4.由医院出具的病历、医疗诊断书、处方及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等;
5.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发生时间等相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6.若经办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保险金申请所提交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 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