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盛世绿洲生育团体医疗保险
2014-10-22 11:13: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附加盛世绿洲生育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生育门急诊 生育住院 团体医疗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责任和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投保人可以任意进行选择。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育门诊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妊娠、分娩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后发生的人工流产在本公司指定医院治疗引起合理的一次生育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该被保险人的免赔金额后,按50%至90%的比例给付生育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生育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妊娠、分娩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后发生的人工流产在医院治疗引起合理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对被保险人住院发生合理的由被保险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50%至90%比例给付生育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以上的生育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或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依据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而有所补偿,或从其他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包括社会医疗保险中从个人帐户中扣减部分)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本公司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附加盛世绿洲生育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10年6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阅读提示:
一、 本公司根据本附加合同中所述第四条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二、 在部分情况下,本附加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请留意第五条;
三、 解除保险合同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请留意第十四条。
第一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二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附加盛世绿洲生育团体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各种团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册、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正本与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第三条 投保范围
一、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正式在职女性员工或男性员工之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配偶,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 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在职女性员工必须 75%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 5 人。
第四条 保险责任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责任和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投保人可以任意进行选择。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 生育门诊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妊娠、分娩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后发生的人工流产在本公司指定医院治疗引起合理的一次生育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该被保险人的免赔金额后,按 50%至90%的比例给付生育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生育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妊娠、分娩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后发生的人工流产在医院治疗引起合理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对被保险人住院发生合理的由被保险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50%至90%比例给付生育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以上的生育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或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依据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而有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