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太平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9

2014-10-21 10:32:2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3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4医院: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

  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

  且提供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5社会医疗保险:各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各省市城镇职工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医疗

  保险,包括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其中各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是指各省市人民政府令发布的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制定的管

  理办法。

  6住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根据临床诊断,必须留院治疗,办理了正式住院手续且确实留院治

  疗的行为过程。

  7住院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诊疗费、化验费、材料费、护理费。其中,

  我们负责的药品种类范围参照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医疗材料项目

  范围,我们只负责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的品种;检查项目范围,我

  们只负责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的项目。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退还现金价值8(详见附表一:《现金价值表》,以下简称“附

  表一”),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一、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视力矫正; 二、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 三、美容手术、整形手术,或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

  四、接受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妊娠(含宫外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 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五、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自杀; 六、主合同的“责任免除”所列的各项责任免除。

  第六条 补偿性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 如果被保险人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补偿,或从任何医疗保险、单位、个人给付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实

  际住院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第四条所述方式承担给付责任。

  第七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同主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根据约定的保险期间而确定。续保时按约定的保险期间重新核算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如果在主合同有效期内, 您申请投保本附加

  合同,则首次交费日期为本附加合同的投保日期,续期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

  第九条 续保

  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9,如果被保险人符合我们规定的续保条件,我们将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除 非您已申请终止本附加合同。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应超过 64周岁。

  如果我们接受续保,自本附加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起 60 天为交费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 故10,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当期应付而未付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后, 您仍未交纳保险费,自本附加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起,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我们有权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费,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8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 分金额。

  9本附加合同期满日:指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经过保险期间后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 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0保险事故:指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十条 受益人 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一条 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