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10-16 09:18: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律文件、医 疗机构的诊断书等,则以上述法律文件、诊断书等为准。
7.6 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 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7.7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
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7.8 无合法有效驾 指下列情形之一:
驶证驾驶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7.9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未取得行驶证;
(2)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3)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7.10 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
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7.11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
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7.12 先天性畸形、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
变形或染色体 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异常 (ICD-10)确定。
7.13 感染艾滋病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 毒或患艾滋病 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7.14 现金价值 指本附加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
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本附加险合同相应栏目所载明的现金 价值是未给付过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时的现金价值。若我们已给付过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将按如下公式计算: 给付过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情形下的现金价值=未给付过特定疾病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累计已给付的特定疾病提 前给付保险金之和)/基本保险金额。
附件 1:重大疾病、特定疾病的范围及定义
重大疾病 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所定义的 手术。该疾病或手术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以下是本附加险合同所附三十 五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重大疾病是中国保险行业 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第二十 六种至第三十五种重大疾病是我们在上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
规范》定义的疾病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
(一)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 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 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 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 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 性变化;
(4)发病 90 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三)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 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