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儿童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014-10-14 10:32: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向我们支付续期
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1年。若我们审核后不同意您续
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各年度续保保险费将根据续保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
费率计算。保险费率以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职业等级确定。
本附加合同最长可延续有效至被保险人年满23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
周年日。
2.3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
们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
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在医院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向
被保险人给付意外医药补偿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高给付
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发生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我们所承担的
医疗费用以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的医院处理类似情形所需的费用为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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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包 括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补偿,我们将不再对已
经获得补偿的部分进行赔付。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医疗费用,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
施;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
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5)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牙齿修复、牙齿整形、视力矫正、保健理疗、变性、美容及药
物过敏;
(8)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
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9)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游离型椎间盘 等类型),妊娠、异位妊娠、流产、分娩;
(10)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 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
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
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
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 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 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11)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
乱,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军事行动。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完整的门、急诊病历,若住院还应提供住院病历、出院小结;
(4)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收据,清单及结算单;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若以上申请资料不完整,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
关证明和资料。
3.2 医疗费用收据 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并提出索赔申请后,应向我们递交就诊医院
签发的、由政府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3.3 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
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合同解除
4.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
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当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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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本附加合同时,若本附加合同尚未发生保险金赔付,我们在收
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同时扣 除未满期净保险费的10%作为退保手续费。若本附加合同已发生保险
金赔付,我们不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5 合同效力的终止
5.1 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2)主合同效力终止;
(3)保险期间届满,我们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4)因主合同或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终止。
6 释义
6.1 医院 是指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