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0-13 11:48: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合同保险期满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自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日。
本附加险合同的每次住院“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且累计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
(2)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90日为重大疾病住院观察期,续保无重大疾病观察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一项或多项本条款附件一“重大疾病名称和定义”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必须住院治疗,除了按本条第一款给付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外,我们还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1天开始每日按日额保险金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每次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因重大疾病实际住院的天数。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90日为重大疾病观察期,续保无重大疾病观察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一项或多项本条款附件一“重大疾病名称和定义”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必须住院治疗,到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满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自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日。
本附加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
[8],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9];
(4)健康检查[10]、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1]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2]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3]的机动车;
(6)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
(7)被保险人所患先天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14];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15]、跳伞、攀岩[16]、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17]、摔跤、武术比赛[18]、特技表演[19]、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20];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1) 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21]。
[22];
(3)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医疗诊断书(包括必要的病历记录及检查报告)、住院证明、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账单明细表等原始凭证;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果申请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除提供以上证明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附有被保险人病理、血液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等诊断证明文件。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3]。
②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作相应的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③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24]零时;
(2)本附加险合同期满,且我们决定不再与您续保本附加险合同或您已申请终止本附加险合同;
(3)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时。
[25]诊断。)
(1) 恶性肿瘤
: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① 原位癌;
② 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③ 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④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⑤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⑥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2) 急性心肌梗塞
: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