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乡医保并轨方案新消息:今年启动试点2020年前全面并轨
2016-10-13 11:37: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并轨后医保待遇如何呢?《指导意见》表示,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包括基本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待遇用于支付参保人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执行。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到“十三五”期末职工和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据了解,根据目前广州市的政策,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80%,而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5%左右。这意味着,改革后,城乡居民的报销水平将提高。此外,目前广州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对住院、指定单病种、门特、门慢及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这意味着,改革后职工的最高支付限额或将从6倍提高到8倍。
《指导意见》还表示,将积极探索待遇水平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的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缴费达一定年限的参保人,可适当提高其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或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此外,为鼓励基层首诊,《指导意见》表示,在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原则上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差距在10个百分点左右,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不低于90%。对按规定转诊的住院参保人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除经批准异地居住和驻外工作(学习)人员以及急诊、抢救外,对未经转诊到统筹区外治疗的参保人,基本险(含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降低一半以上。
政策亮点
外来工学龄前子女也可在粤参保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还对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参保政策进行了完善。规定:参加广东省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其在广东省就读的子女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险,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可参加父母社会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险。
据了解,根据广州现行医保政策,拥有本市学籍的外来工子女可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而此前,外来工子女的学龄前子女因不具备广州市户籍,无法在广州市参加医保。不过依据《指导意见》还有一个潜在前提——父母需参保,也即,外来工子女在粤参保须满足两大前提:与父母共同在粤生活、父母已在粤参加社会保险。
《指导意见》还表示,在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险,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