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广东城乡医保并轨方案新消息:今年启动试点2020年前全面并轨

2016-10-13 11:37: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并轨后的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原则上由基本险和补充险构成。基本险是主体制度,确保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补充险是辅助制度,可在基本险的基础上为参保人提供补充待遇,“确保原职工医保待遇不降低”。

  《指导意见》表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各统筹地区户籍城乡居民(包括在当地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等应参加基本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职工身份参加就业地的基本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基本险,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补充险的参保范围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单位与个人按75%25%分担缴费

  对于市民关注的筹资标准问题,《指导意见》表示,基本险、补充险的具体缴费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确定,逐步统一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险缴费标准。原则上用人单位或财政与个人的分担比例约为75%25%。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下调到5.5%左右。有条件的市可探索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筹资机制。

  对比现行筹资标准,用人单位负担的缴费比例有所下降,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略有上升。以广州地区为例,现行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为8%(目前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医保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至7%)。城乡居民医保方面,广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和个人的分担比例为1.32%0.55%(相当于2.41)。

  根据《指导意见》,职工参加基本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城乡居民参加基本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异地务工人员学龄前子女,由本人缴费。

  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困难居民(简称“困难居民”)参加基本险,由财政全额补助;在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险,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