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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014-09-30 10:43: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 为 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 60周岁。若连续续保,可续保 至 64周岁。

  1.4 投保范围 凡主合同的被保险人附加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的,经我们同意,投保人可选择为 被保险人的配偶及子女投保本附加险。

  子女指不满25周岁且未婚的子女或继子女。

  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该保险

  金额有所变更时,以变更后的保险金额为准。

  2.2 未成年人保额限

  制

  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限

  额。

  2.3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

  合续保的条件。 若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 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1年。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在本 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2.4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医疗保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事

  险金 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 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超过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及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单 位给付的金额,我们按超过部分的8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为限。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而需要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拒捕或自杀;

  (3)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导致的意外伤害;

  (6)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它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 此限;

  (9)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 者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疗养、康复治疗;

  (11)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 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13)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Ž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本附加合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我们不受理指定或变

  更。

  3.2 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受益人或其它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 我们。 如果因为通知延迟导致勘查、检验等费用增加,增加部分应由您、受益人或其它 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通知延迟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附加合同;

  (2)受益人或其它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由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的原始收据及明细;

  (4)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5)我们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及加速履行保险金义务等 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申请人须协助提供。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申请,我们将在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做 出理赔决定并向受益人或其它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反馈理赔决定。 对10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或不能确定给付金额的申请,我们将 在材料齐全后第10个工作日之前将进展情况通知受益人或其它有权领取保险金的 人,并说明可能需要的时间。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或其它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达成有关给付保 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