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正德龙康永健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14-12-04 10:11: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在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本主险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但自本主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8.3未还款项本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投保人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其他未还清款项,本公司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应付利息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但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4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主险合同的内容。变更本主险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8.5地址变更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8.6争议处理本主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主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主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10释义

  9.1本公司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2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的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的前一日24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

  9.3周岁指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1年增加1周岁,不足1年的不计。

  9.4初次患有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签发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初次患有本主险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不包括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前所患或出现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症状、体征、生理缺陷、残疾,但本公司在同意承保时或复效时已知晓并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

  9.5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初次患有的如下25种重大疾病负保险责任:

  (1-20为2007年4月3日正式启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规范定义疾病,该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

  1. 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4. 多个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5.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