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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健康管理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28 11:03: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英健康管理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中英健康管理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团体医疗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患疾病或进行健康体检和牙科保健而发生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时,本公司按照投保人约定的条件给付医疗保险金。

  对符合投保人约定条件的医疗费用,本公司首先从被保险人个人医疗账户中扣除。当个人医疗账户余额为零时,经投保人同意,可以继续从团体医疗账户中扣除。

  当团体医疗账户和所有个人医疗账户的余额均为零时,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的处理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  

  中英健康管理团体医疗保险

  (中英人寿[2009]201号,2009年9月向保监会备案)

  第一部分 责任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保人订立的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单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释义1) 成员,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之配偶或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生效,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或批注所载明的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所称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变更后的保险金额在批注或批单上载明。

  第六条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以本公司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投保人与本��司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公司保留每年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七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释义2)、患疾病或进行健康体检和牙科保健而发生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时,本公司按照投保人约定的条件给付医疗保险金。

  对符合投保人约定条件的医疗费用,本公司首先从被保险人个人医疗账户中扣除。当个人医疗账户余额为零时,经投保人同意,可以继续从团体医疗账户中扣除。

  当团体医疗账户和所有个人医疗账户的余额均为零时,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的处理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

  第八条 账户设置和账户管理

  本公司为投保人建立团体医疗账户,为每一被保险人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本公司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将投保人所交保险费分配到团体医疗账户和个人医疗账户中,所交保险费需符合本公司的最低要求,本公司将一次性收取不高于所交保险费的10%作为管理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团体医疗账户和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增加交费,但需要符合本公司的最低交费要求,本公司在扣除不高于所交保费的10%的管理费后,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分配到相应账户。

  投保人可以在本合同保险期间结束前30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拒绝续保申请。投保人未提出申请的,本合同将自动续保一年,本公司将结转团体医疗账户和个人医疗账户至下一年度。投保人终止续保的,本公司将退还团体医疗账户和所有个人医疗账户的余额给投保人。

  第九条 责任免除

  如果在下列期间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