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真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9
2014-11-24 10:17: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保险行业协会制定)
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
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
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
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
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
变化;
(4)发病90 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3.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
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
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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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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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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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
细胞移植术 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
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
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
动脉旁路移植术) 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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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
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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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
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全
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
吞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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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
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
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能衰竭尿毒症期) 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
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
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
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
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
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