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D2款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24 09:38: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附加合同投保人所应支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所对应的日数×被保险人被保资格丧失或终止日至保险费到期日的整日数
但在被保险人因非正常工作而丧失被保资格的情况下,未满期保险费应自本公司收到其非正常工作的证据前的最近一个保险单周年日或该被保险人被保资格终止日(以较迟者为准)开始计算。
十五、申请人:指本附加合同的的被保险人或法律规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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