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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24 08:57: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怎么样?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重症监护津贴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18岁-60岁 100.00元 1年

重症监护津贴3000元

住院津贴9000元

1年
0岁 70.00元 1年

重症住院津贴保险金1500元

住院津贴保险金4500元

1年
1岁 208.00元 1年

重症监护津贴225元

住院津贴75元

1年
23岁 99.00元 1年

住院津贴保险金1.4万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4500元

1年
27岁 502.00元 1年

住院津贴300元

重症监护津贴600元

1年
30岁 261.00元 1年

住院津贴150元

重症监护津贴300元

1年
35岁 0.00元 1年

住院津贴75元

重症监护津贴150元

1年
37岁 393.00元 1年

住院津贴400元

重症监护津贴800元

1年
53岁 136.00元 1年

住院津贴75元

重症监护津贴150元

1年
7岁 22.00元 1年

重症住院津贴保险金1500元

住院津贴保险金4500元

1年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1)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注4)接受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25元/单位/天)×保险单位数×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注5)-2天)

  同一次住院事故的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以180天为限。(2)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且须入住重症监护室(注6)接受治疗,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期间,我们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方法计付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50元/单位/天)×保险单位数×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

  同一次住院事故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入

  院间隔时间少于90天,则视为同一次住院事故。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3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因首次发生的疾病或症状入住我们指定的医院治疗,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信诚[2009]243 号,2009年 9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保险合同的构 成

  1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我们可供选择 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以本附 加合同为准。

  投保年龄 2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且出生满 30天至 55周岁(注 1)的人士(以下简称 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

  保险金额 3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以保险单位为基础,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 明。

  保险费 4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和职业为基础。续保时根据我们当 时的费率表,按被保险人当时实际年龄和职业核定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内,我们有权于每个保单周年日调整适用本附加合同的费 率表,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通过。如有费率表调整,我们将以书面 形式于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您。

  职业变更的 处理

  5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依照我们的职业 分类,我们自收到您书面通知之日起按如下规定办理:

  (1)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危险程度减低的,我们就其差额按月计算退 还未满期保险费给您;

  (2)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危险程度增加的,我们就其差额按月加收未 满期保险费;

  (3)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将在当期保险费中扣 除手续费后按月退还未满期保险费给您,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后,其危险程度增加,发生保险事故之前您没有通知我 们的,我们按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率折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 更的职业或工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