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24 08:57: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重症监护津贴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18岁-60岁 | 100.00元 | 1年 |
重症监护津贴3000元 住院津贴9000元 |
1年 |
0岁 | 70.00元 | 1年 |
重症住院津贴保险金1500元 住院津贴保险金4500元 |
1年 |
1岁 | 208.00元 | 1年 |
重症监护津贴225元 住院津贴75元 |
1年 |
23岁 | 99.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保险金1.4万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4500元 |
1年 |
27岁 | 502.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300元 重症监护津贴600元 |
1年 |
30岁 | 261.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150元 重症监护津贴300元 |
1年 |
35岁 | 0.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75元 重症监护津贴150元 |
1年 |
37岁 | 393.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400元 重症监护津贴800元 |
1年 |
53岁 | 136.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75元 重症监护津贴150元 |
1年 |
7岁 | 22.00元 | 1年 |
重症住院津贴保险金1500元 住院津贴保险金450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1)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注4)接受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25元/单位/天)×保险单位数×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注5)-2天)
同一次住院事故的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以180天为限。(2)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且须入住重症监护室(注6)接受治疗,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期间,我们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方法计付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50元/单位/天)×保险单位数×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
同一次住院事故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入
院间隔时间少于90天,则视为同一次住院事故。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3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因首次发生的疾病或症状入住我们指定的医院治疗,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信诚[2009]243 号,2009年 9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保险合同的构 成
1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我们可供选择 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以本附 加合同为准。
投保年龄 2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且出生满 30天至 55周岁(注 1)的人士(以下简称 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
保险金额 3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以保险单位为基础,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 明。
保险费 4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和职业为基础。续保时根据我们当 时的费率表,按被保险人当时实际年龄和职业核定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内,我们有权于每个保单周年日调整适用本附加合同的费 率表,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通过。如有费率表调整,我们将以书面 形式于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您。
职业变更的 处理
5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依照我们的职业 分类,我们自收到您书面通知之日起按如下规定办理:
(1)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危险程度减低的,我们就其差额按月计算退 还未满期保险费给您;
(2)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危险程度增加的,我们就其差额按月加收未 满期保险费;
(3)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将在当期保险费中扣 除手续费后按月退还未满期保险费给您,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后,其危险程度增加,发生保险事故之前您没有通知我 们的,我们按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率折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 更的职业或工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