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乐安康疾病保险怎么样呢?
2014-11-21 10:19: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在您收到本附加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附加合同的签收回执。
1.5犹豫期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法定身份证明。自您书面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之日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主合同一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2.2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一致,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3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癌症提前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第8条保障范围及定义所约定的恶性肿瘤、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的,我们将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主合同身故保险金,同时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已给付,则本附加合同的癌症提前给付保险金不再给付。
2.3.2癌症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第8条保障范围及定义所约定的恶性肿瘤、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的,我们按2.3.1给付“癌症提前给付保险金”的同时,还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癌症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恶性肿瘤,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酗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2)原子、化学或生物武器伤害;
(3)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知患有下列疾病或症状继而出现恶性肿瘤。疾病和症状包括:任何恶性肿瘤、癌症、癌前病变、膀胱乳头状瘤、结肠息肉、克隆病(Crohn病)、溃疡性结肠炎、血尿、黑便或血便、咯血或咳血、淋巴结肿大、脾肿大、慢性肝炎、肝硬化。
由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第8条约定的恶性肿瘤,我们将按解除合同处理。
3保险金的申请
3.1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癌症提前给付保险金和癌症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检查报告;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申请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3.3保险金的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4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保险费的支付
4.1保险费的支付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与主合同一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2保险费率的调整我们有权重新调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调整须符合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5现金价值权益
5.1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的每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6 合同解除
6.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