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怎么样?
2014-11-21 09:49: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
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
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 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详见释义);
6.先天性疾病及其并发症、被保险人在投保本合同前已患的疾病;
7.被保险人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被保险人在国外或中国台湾地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住院的;
11.被保险人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 目住院的。
w 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 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各年龄对应的保险费率详见费
率表。
3.2 续保 1.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您未向本公司提出不续保声明,则本公司将对被保 险人做续保审核。经本公司审核同意,且您已交纳了续保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延续一年; 如本公司审核不同意,将书面通知您。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住院且延续至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经本公司同意
续保的,根据住院天数在两个保险期间的分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不再续保的, 本公司对其保险期间届满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仍按本合同第2.3 条规定给付保险金。
3.本公司有权调整本合同的保险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及时告知您,新费率自 下一次续保起适用。
x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 益人
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事故 通知
您或被保险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您或被保险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
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
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在非认可医院治疗,必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如因急诊未在认可医院就
诊,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4.3 保险金的 申请
1.申请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 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病历专用章)和费用
明细清单;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4.4 保险金的 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 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 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y 基本条款
5.1 明确说明 与如实告 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对本合同中免除本公司 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 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 明确说明的,该免除本公司责任条款不产生效力。本公司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
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
保险责任,并不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
同解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