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保家利两全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11-14 10:09: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保家利两全保险”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3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
1.4合同的签收在您收到本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
1.5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保险金额
若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在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等于其基本保险金额;
若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为10年分期支付,本合同在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将按下列公式计算:
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保单年度。
2.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为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第10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止,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本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1)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2.3.2全残保障若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本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1)本合同在被保险人全残时的保险金额;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2.3.3满期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满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若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满期金=保险金额×110%。
(2)若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为10年分期支付,满期金=保险金额×105%。
2.4责任免除
2.4.1身故保险金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4.2全残保障责任免除上述2.4.1责任免除事项同样适用于全残保障责任免除,同时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也不承担全残保障相应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残;
(2)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3)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4)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高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