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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美满之家房贷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11-14 10:08: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据我们已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我们将根据“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

  存款利率与2.5%之较大者”+2.0%确定计息的利率。如果本合同有欠交的保险费或保单贷款,我们将每半年复利计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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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体:指经保险公司授权的专业人员审核后,保险公司不用增加额外保险费或特殊限制,而同意接受投保申请的被保险人。

  第二十一条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解除本合同。

  一、您在收到本合同后可享有 10 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我们在扣除 10 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的保

  险费。

  二、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我们退

  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您未交足2年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三、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妥我们的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本合同的原件或保险凭证;

  2. 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3. 您的法定身份证明。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我们可以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书面告知。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

  接受投保申请或提高其保险费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以下约定处理:

  一、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

  不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二、如果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保险事故,我

  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仅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吸烟与非吸烟的特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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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投保单上提出的有关被保险人吸烟或非吸烟 的问题,您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书面告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或

  因过失未履行本项告知义务,我们将按照本条款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年龄或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法定证件身份证明登记的实足周岁年龄计算。

  二、在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文件上填写与法定身份证明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如果填写的不真实,我们依下

  列约定处理:

  1. 您填写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范围,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合同解

  除前已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2 年后,我们将无权

  解除合同,并按以下第2、3项约定处理。

  2. 您填写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或性别不真实,导致我们实收的保险费少于应收的保险费,我们有权作相应的更正,并

  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差额及累积利息。如果在更正前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按照实收保险费和应收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

  金。

  3. 您填写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或性别不真实,导致我们实收的保险费多于应收的保险费,我们无息退还多收的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其他未还清的款项,我们会在扣除上述

  款项及累积利息后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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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吸烟:指在填写本合同投保单之日的前12个月内未曾有吸食任何烟草及其制品(包括香烟、卷烟、雪茄、烟斗、咀嚼烟草

  等)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效力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

  二、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三、本合同内约定的其它终止情况。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的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如果您的联系方式(如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我们

  将按已知的最后联系方式与您联系。

  第二十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全残定义

  : 仅指下列情形之一:

  全残

1. 双目永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