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14 09:53: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豁免保费 提前给付 体检安康礼金 满期生存金 红利 祝寿金 体检津贴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33岁 | 8060.00元 | 20年 |
提前给付保险金 安康礼金 分红 豁免保险费 体检津贴 满期金 身故保险金 |
至99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周岁,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身故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周岁至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之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4)若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之后身故, 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身故保险金。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2.3.2 全残保障
2.3.2.1 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确认全残时未满60周岁,在被保险人全残持续期内,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认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但本合同保险计划不得变更。
2.3.2.2 提前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确认全残时未满60周岁,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
(1)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申请并确认被保险人全残后,将按照被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提前给付保险金;
(2)在确认全残满1周年时,若被保险人持续全残,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提前给付保险金;
(3)在确认全残满2周年时,若被保险人持续全残,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70%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
每次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变更为提前给付前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去提前给付金额后的余额。若累计提前给付金额达到全残被确认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2.3.3 生存给付
2.3.3.1 体检津贴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我们将于每满两年的保险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0.5%向被保险人给付体检津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体检津贴给付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处于提前给付保险金期间;
(3)被保险人年满98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2.3.3.2 安康礼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向被保险人给付安康礼金。
2.3.3.3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阅 读 提 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0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0 签收合同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5
0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0 您有权解除合同…………………………………………………………………………………8
0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0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