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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路路顺两全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11-07 10:34: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路路顺两全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太平路路顺两全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私家车意外身故 满期生存金

  一、一般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 105%×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 同的保单年度数;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 = 105%×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

  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

  二、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6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7,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下列方式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8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含零时)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 险金额的 2 倍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进入私家车车厢起至走出车厢时止。

  三、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9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期数相乘所得的数额的 12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期满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 基础计算。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一般身故保险金和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

  

  太平路路顺两全保险条款

  (2013年7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七条

  :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请您慎重决策。..。..。..。..。.. 第二十一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1至 60 周岁。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3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 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一般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